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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关于办公服务场所搬迁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水平,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我中心将由“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搬迁至“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3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
2021年10月25日至28日,进行电话迁移、内部系统调试,届时暂停对外业务。2021年10月29日起,在新址恢复开展各项业务工作。
特此公告。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