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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保证金清退公告
发布时间: 2022年06月07日  信息来源: 交易采购技术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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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供应商、招标代理机构:

  根据《辽宁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中心对涉企保证金开展集中清退活动,请各投标人、供应商、招标代理机构相互告知,务必于2022年620日前到中心办理退付手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退还证金需提供的资料清单

  1.中心开具的《辽宁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2.汇款凭据(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二、退还保证金申办流程

  经办人持上述资料到中心办理经办人先到中心采购文件编审部、采购开标评审部、公共资源交易部找项目负责人签字(中心办公楼9层)经办人到中心综合财务办办理退款(中心办公楼11层)

  三、注意事项

  投标人退还保证金的开户名称应与投标保证金原缴纳开户名称相符,如有变更,在办理退还申请时需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税务部门等政府机构出具带有公章的变更证明投标人将中心开具的《辽宁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丢失,按《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保证金收退流程调整说明要求(附件1)补齐资料后再来中心办理退还手续。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时间:工作日8:30-11:30、13:00-17:00

  联系电话:024-23447726

  附件1.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保证金收退流程调整说明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