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示公告 > 政策文件 > 国土及矿业权出让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制定指南》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1905号)
发布时间: 2023年10月24日  信息来源: 政策法规部
【 字体: 】 【打印文章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

  按照《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财综〔2023〕10号)有关要求,部组织制定了《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制定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一、按要求制定本区域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公布执行,并报部备案。

  二、严格落实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更新调整要求,原则上每三年更新一次。部将加强检查指导。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2023年9月26日




附件: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制定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