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岫岩县2025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
202521030019971955
标段(包)名称
岫岩县2025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
标段(包)编号
202521030019971955001
标段(包)性质
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公示开始日期
2025-05-19
公示结束日期
2025-05-22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其他公示内容
1、在岫岩县2025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评标过程中,沈阳金业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中所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未能通过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资格性评审,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其他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均通过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资格性评审。2、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异议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4)具体、明确的异 议事项;(5)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及主张;(6)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3、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符合《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或超过时效的投诉、或投诉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投诉、或属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所述情形之一的投诉,监督部门将不予受理。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投诉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4)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5)异议的提出及招标人答复情况;(6)相关请求及主张;(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异议书或投诉书的签字盖章:异议或投诉人是法人的,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是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监督机构将不予受理,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监督部门
岫岩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项目来源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陈女士
监督部门电话
0412-7859833
招标人
岫岩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事务中心
地址
岫岩镇南门外里4栋4号
联系人
杨先生
电话
0412-7815289
邮箱
13614226466@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博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36号所在层5层
联系人
寇丽君
电话
0412-2592001
邮箱
bzzbb2@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