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朝阳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0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1321-00023
项目名称:朝阳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00000
最高限价(元):800000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朝阳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2. 服务期限:本项目持续有效性服务3年(合同一年一签,经考核合格可续签)。
3.服务范围:
采购单位所属的37辆公务用车(轿车、小型客车、小型货车、大型客车)。
服务区域:朝阳市/县范围内(或指定维修点覆盖区域)。
预算金额:人民币80万元/年(按实际结算)。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1. 常规维修保养:
包括但不限于更换机油、机滤、空滤、火花塞、刹车片、轮胎等日常维护。
发动机、变速箱、底盘、电气系统等故障检测与维修。
2. 事故车维修:
钣金修复、喷漆、玻璃更换、零部件更换等。
附加服务:
24小时道路救援服务(含拖车、紧急维修等)。
定期车辆安全检查及技术状况报告。
(二)服务标准
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证》三类(含)以上资质。
配备符合行业标准的维修设备及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人员资质证明)。
2. 配件要求:
使用原厂配件或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同等级配件,严禁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配件价格不高于市场公开报价,并提供配件来源证明。
3. 时效要求:
常规保养:接车后4小时内完成。
一般故障维修:24小时内完成。
紧急救援:接到通知后20分钟内响应。
4. 质量保证:
维修项目质保期不低于6个月1万公里(以先到为准)。
因维修质量问题导致返修的,供应商需免费重新维修并承担连带责任。
5.其他要求:
承诺遵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接受价格监管及服务质量考核。
三、合同管理及考核
1. 价格管理:
维修工时费、配件价格需明码标价,不得高于投标承诺价格。
2. 结算方式:
以财政拨款情况结算,凭维修清单、发票及修车通知单支付费用。
3. 服务质量考核:
采购人定期对维修质量、响应速度、服务态度等进行评分,考核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或终止合同。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持续有效性服务3年(合同一年一签,经考核合格可续签)。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三类及以上汽车维修资质,并在服务区域内设有固定经营场所。配备符合行业标准的维修设备及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人员资质证明)。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24日14时00分至2025年03月31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4月0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县分中心六楼大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采购)项目。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业务咨询电话400-128-8588进行咨询,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辽宁政府采购网项目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3.供应商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必须到达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县分中心(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一段308号)现场参加磋商会议。
4.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开标现场须携带CA解密工具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笔记本电脑进行解密,也可以自行安排在单位进行远程解密,投标的供应商须在开标后30分钟之内完成解密,否则后果自负。相关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
5、本项目如有变更全部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和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更正公告,请供应商关注此网站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朝阳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柳城街道燕京街
联系方式:0421-89906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县分中心
地 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一段308号六楼
联系方式:3584689、3584988
邮箱地址:cyxjyzxbs@163.com
开户行:朝阳银行朝阳县支行
账户名称: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县分中心
账号: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俞蔓(标书0421-3584689)、(开评标流程0421-3584988)
电 话:3584689、3584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