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23年第67号)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
建设用地 |
用地位置 |
用地面积 |
用地 性质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容积率 |
竞买保证金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
出让年限 |
大普(2023)-6号 |
普兰店区太平街道固特异厂区西侧、海珠路东侧 |
8667 |
工业 |
≥8667 |
1.0以上 |
133 |
20年 |
大普(2023)-7号 |
普兰店区太平街道固特异厂区西侧、海珠路东侧 |
8352 |
工业 |
≥8352 |
1.0以上 |
128 |
20年 |
大普(2023)-8号 |
普兰店区太平街道固特异厂区西侧、海珠路东侧 |
8867 |
工业 |
≥8867 |
1.0以上 |
136 |
20年 |
大普(2023)-14号 |
普兰店区铁西街道二道岭社区,佳木斯电机厂区南侧 |
10000 |
工业 |
≥10000 |
1.0以上 |
154 |
20年 |
大普(2023)-15号 |
普兰店区太平街道柳姚线南侧、大连爱丽丝木制品厂区北侧 |
8560 |
工业 |
≥8560 |
1.0以上 |
114(该宗地有地上建筑物,竞得人需额外缴纳地上建筑物价款) |
20年 |
大普(2023)-16号 |
普兰店区太平街道虫王庙社区,大连长盛木业厂区北侧 |
8392 |
工业 |
≥8392 |
1.0以上 |
112(该宗地有地上建筑物,竞得人需额外缴纳地上建筑物价款) |
20年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及《挂牌出让文件》(出让须知、红线图和位置图、规划设计条件、其他相关文件)限制的除外)。
三、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申请人首先须自行到辽宁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大连注册中心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五惠路32号汇景天地9层,联系电话:0411-39014467),其他服务网点请至大连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网站http://124.93.228.101:8087/tdcb_index.jsp土地交易办事指南中查询。申请人取得数字认证证书后须登录土地使用权交易版块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网上备案手续(咨询电话:15566618821)。
四、数字认证证书办结后,申请人可于2023年9月29日9时至2023年10月21日15时,通过互联网自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大连市)网站http://ggzyjy.dl.gov.cn/TPFront/--特色应用--国有土地--大连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管理系统下载取得《挂牌出让文件》(出让须知、红线图和位置图、规划设计条件、其他相关文件)及其他文件和申请登记,并于2023年10月21日15时前按网上挂牌交易规则、程序及《挂牌出让文件》(出让须知、红线图和位置图、规划设计条件、其他相关文件)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逾期不再受理。交纳竞买保证金须符合《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大政办发[2018]31号)等文件规定。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有关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出让须知、红线图和位置图、规划设计条件、其他相关文件),并以《挂牌出让文件》(出让须知、红线图和位置图、规划设计条件、其他相关文件)为准。与《挂牌出让文件》(出让须知、红线图和位置图、规划设计条件、其他相关文件)同时下载取得的其他文件主要为有关部门告知事项,具体事项由出具文件的部门负责并解释。
五、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后,须于2023年10月21日17时前到大连市自然资源局普兰店分局提交有关书面申请材料(地址:大连市普兰店区渤海街100号),并接受竞买资格审查。申请人通过竞买资格审查并取得竞买人资格后,方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期限为:2023年10月13日9时至2023年10月23日10时30分,截止挂牌交易的地点详见竞买须知。
七、挂牌成交后,竞得人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规定,及时办理不动产登记等相关手续。
联系人:任小龙 联系电话:0411-83188872
大连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