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部门
抚顺市农业农村局
项目来源
非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丛女士
监督部门电话
024-57500479
项目名称
清原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202321040090455290
标段(包)名称
清原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3年清原县草市镇上甸子村、太平沟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上甸子村)十六标段
标段(包)编号
202321040090455290001
标段(包)性质
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公示开始日期
2024-01-09
公示结束日期
2024-01-12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其他公示内容
招标人
清原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
清原满族自治县
联系人
黄女士
电话
024-53023842
邮箱
qyxnfb2019@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国标(辽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北镇街
联系人
宫女士
电话
024-55888777
邮箱
gblnxmgl@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