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丹东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招标
发布时间: 2022年07月01日  信息来源: 公共资源交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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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2年丹东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招标评标工作于2022630日在辽宁省沈阳市结束,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公示如下:

推荐意见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辽宁省公路勘测设计公司

1286161.00

第二中标候选人

辽宁建翔工程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1089454.42

中标候选人

辽宁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1295290.00

中标候选人对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服务周期的响应情况,其企业业绩、主要人员证书信息以及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详见《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ln.gov.cn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202271~202274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除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超过时效的异议、或异议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异议,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异议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4)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5)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及主张;(6)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书的签字盖章: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监督部门投诉。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或超过时效的投诉、或投诉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投诉、或属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所述情形之一的投诉,监督部门将不予受理。

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投诉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4)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5)异议的提出及招标人答复情况;(6)相关请求及主张;(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书的签字盖章: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监督机构将不予受理,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丹东市交通运输局  电话:0415-3177689

 

人:丹东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址:丹东市振兴区青年大街75

邮政编码:118000

人:李先生

   话:0415-3866028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

邮政编码:110006

人:李先生  李女士

   话:024-31230886(转0

   真:024-31230886(转867

   址:www.huajie.com.cn

   箱:lngljzb_h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