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系统整治项目施工招标
发布时间: 2023年07月03日  信息来源: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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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系统整治项目施工招标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321990020865187发布日期:2023-07-03
监督部门
中国人民解放军31411部队
项目来源
非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赵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
024-2817213
项目地址
沈阳市
招标人名称
中国人民解放军31411部队
项目名称
供电系统整治项目
项目编号
202321990020865187
资金来源
其他资金:100.0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109.4395万元
标段(包)数量
1
项目规模
将原有315kVA变电所增容至1600kVA变电所
一标段
标段(包)名称
供电系统整治项目
标段(包)编号
202321990020865187001
标段(包)性质
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施工
资质要求
电力工程三级(施工总承包)及以上
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招标人的要求,质量合格。并通过验收,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标段(包)招标范围
对变电所以及市电进行增容、整治改造,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投标保证金
2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电汇
供货/服务开始/开工 日期
2023-08-01
供货/服务结束/竣工 日期
2023-09-15
标段(包)开标地点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及以上]
合同估算价
109.4395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50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兼投
是否兼中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07-04 09:00至2023-07-10 17: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其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4日至 2023 年7月10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15A层 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文件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近1个月内开具缴纳3个月以上社保证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若没有,需提供基本户开户行证明)(所有文件均需复印件加盖公章),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5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07-25 09:3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现场纸质递交
递交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崇山中路109号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五开标室
开标时间
2023-07-25 09:30
开标方式
纸质开标
开标方式描述
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开标程序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
投标有效期
120日历天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n.gov.cn/)和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媒介上发布。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 资质,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有近3年(2020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已竣工的单项合同额100万元(含)以上的电力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投标方应满足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指标要求. 4.投标方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履行本项目合同。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6.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单位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7.企业及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且无不良行为记录。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单位不得分包或转包。 9.投标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入股企业,无“三资”背景。 10.不在军队采购违规供应商“黑名单”内,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招标人
中国人民解放军31411部队
地址
沈阳市铁西区沈辽路2甲3号
联系人
王先生
电话
18909889509
邮箱
295677734@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甲38号1号楼5层B5005
联系人
赵桢
电话
13910737723
邮箱
jiangyu@ce-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