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锦州市干线公路交通工程施工(黑山、凌海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21年锦州市干线公路交通工程施工(黑山、凌海段)(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1年全省普通国省道等重点公路生产建设投资计划 (第一批 )的通知》(辽交规划【2021】91号)等批准,建设资金来自省以上投资,招标人为 锦州市交通运输保障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021年锦州市干线公路交通工程施工(黑山、凌海段),具体情况如下:
一标段:
(1)法盘线(四家子至胡家段)交通工程:该工程位于省道法盘线锦州市黑山县境内,公路等级为二级。路线起于四家子,终止于胡家,设计桩号为K164+680-K198+698,全长34.018公里。
(2)弓黑线(饶阳河桥至大虎山段)交通工程:该工程位于省道弓黑线锦州市黑山县境内,公路等级为二级。路线起于绕阳河桥,终止于大虎山,设计桩号为K144+282-K159+113,全长14.831公里。
(3)库盘线(侯坨子至半拉门段)交通工程:该工程位于省道库盘线锦州市黑山县境内,公路等级为二级。路线起于侯坨子,终止于半拉门,设计桩号为K113+235-K124+088,全长10.853公里。
二标段:
(1)宝锦线(大茂堡至三屯段)交通工程:该工程位于省道宝锦线锦州凌海市境内,公路等级为二级。路线起于大茂堡,终止于三屯,设计桩号为K147+475-K159+852,全长12.377公里。
(2)朝锦线(大业至凌海段)交通工程:该工程位于省道朝锦线锦州凌海市境内,公路等级为二级。路线起于大业,终止于凌海,起讫桩号为K143+275-K151+678,全长8.403公里。
(3)京抚线(小凌河桥至四合段)交通工程:该工程位于国道京抚线锦州凌海市境内,公路等级为二级。路线起于小凌河桥,终止于四合,设计桩号为K503+725-K524+400,全长15.675公里。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 2 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道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护栏、轮廓标及道口标柱、警示桩等。(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3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具体工期以招标人安排调整为准)。
2.4 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锦州市黑山县、凌海市境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如下:
3.1.1 资质最低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的资质应满足以下要求:
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财务要求
投标人在2019年或2020年(最新年度)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3.1.3 信誉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 评定的 BBB 级以上(含 BBB 级)信用报告且在有效期内(有效期的截止日不得早于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
3.1.4 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项目总工: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存在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5 投标人可同时对本项目2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本公告工程项目1-2标段兼投不兼中。
3.6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23日至2021年4月27日8:30-16: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http://ggzy.jz.gov.cn),完成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成功后请将网上领取文件确认单加盖企业公章(此项为档案必存项),开标时现场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5万元,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缴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汇款并注明投标企业名称及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5月18日北京时间09时00分。
5.2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开标大会。
注:以上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5.3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合理低价法。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http://ggzy.jz.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锦州市交通运输保障中心
地 址:锦州市古塔区人民街五段14号
联系人:孙女士
电 话:0416-3099009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金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汽配城3-7-5
联系人:郝女士
电 话:0416-5075515
电子邮箱:jzjgzb@sina.com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