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广州街跨小凌河特大桥及接线工程(一期)PPP项目
资格预审五次公告
锦州市广州街跨小凌河特大桥及接线工程(一期)PPP项目经审批已具备实施条件,锦州市人民政府同意本项目采用PPP模式(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以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确定本项目社会资本。锦州市人民政府授权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为本项目组织实施机构(以下简称采购人),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参加资格预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锦州市广州街跨小凌河特大桥及接线工程(一期)PPP项目
1.2项目编号:BJRCJZCG2017072002
1.3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辽宁省锦州市主城区东部,是广州街的重要组成部分,呈南北向跨越小凌河,桥位距上游云飞大桥直线距离约2.6km,距离女儿河大桥3.0km,距离下游百股大桥约2.5km。工程主线北起广州街与南京路交叉口,终点至外环南路。
1.4项目内容:本项目由广州街跨小凌河特大桥工程、广州街跨外环南路立交桥(一期)工程、相关的接线道路工程和附属工程组成。工程主线全长1600米,改造外环南路全长777米。
1.5招标类型:社会资本招标。
1.6合作形式:本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的运作方式,由社会资本与政府指定的锦州华信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组建项目公司,专职负责锦州市广州街跨小凌河特大桥及接线工程(一期)PPP项目在特许经营期期间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工作。
本项目为国家发改委确定的辽宁省重点PPP项目,因此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可能会取得中国政企合作基金的资金支持。
1.7项目预计总投入(人民币):本项目总投资暂定55314.51万元。
2.申请人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且手续合法,且必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营业执照没有处于被吊销或被撤销、企业被责令关闭等不良状态;(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申请人)资格条件,项目所在地地方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不得作为申请人;
2.3申请人须同时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年检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取得该证书年限满五年及五年以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2.5拟派项目经理与申请人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2.6申请人须提供2016年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独立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2.7申请人须具有与本项目投资相适应的投(融)资能力,能够筹集本项目所需资金,申请人须提供从投标登记之日起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申请人用于本项目投入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9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证明,同时向采购人提供剩余部分(即不低于人民币36000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证明;
2.8商业信誉
(1)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均无行贿受贿记录,并提供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后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2)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和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2.9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具有重点工程招投标领域适用的A级及以上(含A级)企业信用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一年);
2.10申请人须具有在申请人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及“近三年无重大安全事故证明”;
2.11申请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申请人单位签订的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2.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政府采购投标人入库须知
参与锦州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投标人,需在投标报名前进入锦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未进入锦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锦州政府采购网站中相关规定。
4.报名时间、地点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间:2017年11月17日起至2017年11月23日(公休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
4.2地点: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凌南东里宝地城B区8-85号。
4.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4.4资格预审保证金为690万元,于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一个工作日前递交到指定账户上。(资格预审保证金退还方式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5.申请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证书;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年检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壹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5)项目经理与申请人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6)2016年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独立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7)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内);
(8)“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的申请人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日期2017年10月30日后)
(9)A级及以上(含A级)企业信用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一年);
(10)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及近三年无重大安全事故证明;
(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12)被授权人与申请人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注:报名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需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复印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
6.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12月8日09时00分
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采购人只接受通过资格预审资格的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未参加或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允许参与本项目公开招标采购)
7.联系方式:
采购人: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联系地址:锦州市中央南街45号
联系人:何良民
联系电话:0416-3889788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瑞驰菲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凌南东里宝地城B区8-85号
联系人:耿莉
联系电话:18001160571 0416-8092111
北京瑞驰菲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