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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沈战役纪念馆配水池战斗遗址修缮工程中标公示
发布时间: 2020年07月24日  信息来源: 锦州市公共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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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ZGCTP2009

二、项目名称:辽沈战役纪念馆配水池战斗遗址修缮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锦州市新博园林古建工程公司 

供应商地址:锦州市东一里168-73号

中标(成交)金额:133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成交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服务要求

辽沈战役纪念馆配水池战斗遗址修缮工程

文物本体修缮

1项

133万元

(人民币)

1、按照《辽沈战役遗址——配水池战斗遗址修缮工程设计方案》规范施工,验收合格。

2、质量保修期自竣工验收之日算起,文物本体工程保修期为5年,水电暖附属工程保修期为2年。

 

五、评审专家名单:赵颖 王静宏 史博 靳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未(成交)供应商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自行退还保证金事宜;(成交)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 辽沈战役纪念馆

址: 锦州市凌河区重庆路五段二号

联系方式:0416-38396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 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

址: 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联系方式: 0416-21108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婧妍

话:  0416-2110817

 

 

 

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7月24日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小型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小型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辽沈战役纪念馆  单位的 辽沈战役纪念馆配水池战斗遗址修缮工程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小型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锦州市新博园林古建工程有限公司

 

  期:2020年7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