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ZGCTP2009
二、项目名称:辽沈战役纪念馆配水池战斗遗址修缮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锦州市新博园林古建工程公司
供应商地址:锦州市东一里168-73号
中标(成交)金额:133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成交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服务要求 |
辽沈战役纪念馆配水池战斗遗址修缮工程 |
文物本体修缮 |
1项 |
133万元 (人民币) |
1、按照《辽沈战役遗址——配水池战斗遗址修缮工程设计方案》规范施工,验收合格。 2、质量保修期自竣工验收之日算起,文物本体工程保修期为5年,水电暖附属工程保修期为2年。 |
五、评审专家名单:赵颖 王静宏 史博 靳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未(成交)供应商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自行退还保证金事宜;(成交)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沈战役纪念馆
地 址: 锦州市凌河区重庆路五段二号
联系方式:0416-38396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联系方式: 0416-21108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婧妍
电 话: 0416-2110817
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7月24日
十、附件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小型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小型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辽沈战役纪念馆 单位的 辽沈战役纪念馆配水池战斗遗址修缮工程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小型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锦州市新博园林古建工程有限公司
日 期: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