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31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799-00058
项目名称: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91000
最高限价(元):891000
一、项目明细
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审批工作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发〔2024〕33 号)要求,为加快推进乡村建设步伐,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打造宜居宜业美丽乡村新格局,落实锦州滨海新区空间需求,特开展天桥街道、杏山街道和娘娘宫街道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区域内其余村庄均按照“通则式”村庄规划的管理要求,纳入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依规推进村庄建设。
二、规划编制主要内容
(1)目标定位与指标管控:明确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目标和功能定位;落实上位规划下达的约束性指标,可根据自身特色,补充地方特色管控指标。
(2)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重要控制线、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优化国土空间用途结构。
(3)资源保护与利用:对耕地资源、水资源、湿地资源、林草资源、矿产资源、历史文化资源及其他资源进行保护利用指引。
(4)镇村统筹发展:镇村体系规划、村庄布点规划、产业布局与景观风貌引导。
(5)国土空间支撑体系:对公共服务设施、综合交通设施、公用配套设施、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引。
(6)生态修复与国土综合整治:提出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的编制内容。
(7)乡镇中心区规划:对用地结构和布局、绿地和开敞空间、景观风貌塑造、公共服务设施、道路交通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综合防灾减灾、开发强度分区及控制线管控指引。
(8)规划实施保障:对详细规划传导、近期行动计划、“一张图”建设与实施监督进行指引。
三、主要技术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版)
(3)《辽宁省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
(4)《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
(5)《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规范(试行)》
(6)《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办发〔2020〕57号)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文件和规划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中标单位须配合成果汇报、修改完善及平台入库等相关工作。
五、成果文件要求
按照甲方要求的提供整套入库成果电子文件(Word、PDF等格式)。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前,形成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成果。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8日17时00分至2025年03月26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31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3月31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发布媒介:辽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
1.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采购文件领取时间内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下载采购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受理供应商线下获取采购文件相关事宜。
2.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备份文件,并承诺电子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电子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关于电子备份文件的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4.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便携式电脑)并调试完成,避免影响开评标活动。若因供应商自用电子设备(便携式电脑)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相关通知。
5.开标时,供应商授权委托人根据自身条件可持CA锁及电脑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也可以由供应商自家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解密时限为30分钟。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锦州市自然资源局滨海分局
地 址: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海路2号
联系方式:0416-35996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万众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德新里29-9A
联系方式:0416-3788088
邮箱地址:lnwz0329@163.com
开户行: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
账户名称:辽宁万众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4101006934084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416-3788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