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海市大凌河右岸(锦义界至沈山铁路桥段)综合治理工程设计阶段勘察设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9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采购人应当根据项目情况在本章中明确相应的设计要求,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凌海市大凌河右岸(锦义界至沈山铁路段)综合治理工程设计阶段勘察设计
1.2 建设规模:治理河道长度 23.5 千米。新建堤防1112m,堤防加高培厚21482m,新建穿堤涵闸2座、穿堤涵管1座,拆除重建穿堤涵闸1座,补植护堤林18.4km,配套上堤坡道24处、里程桩26个、限高杆48个;险工治理5段,共计10496m;河滩地治理1983m。
1.3 项目地理位置、周边环境及现状:凌海市为辽宁省辖县级市,由锦州市代管,位于辽宁省西南部、锦州市南部,地处辽西走廊咽喉地带,毗邻10个区、县(市),总面积2495 km2。截至2022年10月,凌海市辖3个街道、15个镇、2个乡,另辖1个乡级单位。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凌海市常住人口为412513人。
大凌河是辽宁省西部最大的河流,上游分为南、西两支,南支发源于建昌县水泉沟,西支发源于河北省平泉县宋营子乡泉子沟,两支在喀左县大城子镇东南汇合后,流经朝阳县、朝阳市区、北票市、义县、凌海市,于盘锦市与凌海市交界处注入渤海。流域呈西东向,地理坐标为东经118°53′~121°52′,北纬40°28′~42°38′。北与老哈河、教来河相邻,以努鲁尔虎山为界;南与小凌河、六股河相邻,以松岭为界;东邻绕阳河,以医巫闾山为界;西邻滦河支流青龙河。河流全长453km,流域面积为23235km²;其中山地丘陵区20992km²,占全流域的89%;自凌海市石窗子以下进入平原区,平地面积仅占全流域的11%。大凌河在辽宁省境内面积为19989km²,占全流域面积的86%;在凌海市境内河长84.67km,面积为400.6km²。
大凌河右岸锦义界~沈山铁路段防洪工程自1977年整修后已近40年,其防洪标准、堤防质量、险工保护范围、管护设施等都与现行规程、规范的规定相差甚远,并且两岸的社会经济也在高速发展,现状的防洪工程已不能适应防护对象的要求,一旦发生大洪水,将会造成更加严重的损失。
本次治理从上游锦义界~沈山铁路桥段,现状堤防基本连续,多为1977年左右整修加固形成,现状大部分堤身断面不足,均不满足规划50年一遇防洪标准,且存在局部未封闭情况。大凌河洪水峰高流急,且河床质多为耐冲性较差的细沙,造成大凌河河道险工较多,且年久失修,一些新的险工尚未建设防护工程,这些险工严重威胁着村屯、耕地或堤防的防洪安全。
2.设计范围及内容:对大凌河右岸(锦义界~沈山铁路桥段)综合治理工程进行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出具通过上级主管部门评审的成果文件,包括初步设计报告、初步设计图纸、设计概算、招标设计图纸及施工图。
3.设计依据:
(1)《防洪标准》(GB50201-2014);
(2)《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SL618-2013);
(3)《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
(4)《河道整治设计规范》(GB50707-2011);
(5)《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
(6)《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 206-2014);
(7)《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SL191-2008);
(8)《水工挡土墙设计规范》(SL379-2007);
(9)《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标准》(GB51247-2018);
(10)《水工建筑物抗冰冻设计规范》(GB/T 50662-2011);
(11)《水利水电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及耐久性设计规范》(SL654-2014);
(12)《生态格网结构技术规程》(CECS 353-2013);
(13)《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GBT 50290-2014);
(14)《堤防工程地质勘察规程》(SL188-2005);
(15)《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2019);
(16)《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20);
(17)《水利水电工程钻探规程》(SL291-2020);
(18)《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GB50487-2008);
(19)《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20)《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
(21)《土的工程分类标准》(GB/T50145-2007);
(22)《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
(23)其它有关的法规、条例、规范及技术要求。
4.设计人员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无。
(1)《防洪标准》(GB50201-2014);
(2)《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SL/T 619-2021);
(3)《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
(4)《河道整治设计规范》(GB50707-2011);
(5)《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
(6)《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 206-2014);
(7)《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SL191-2008);
(8)《水工挡土墙设计规范》(SL379-2007);
(9)《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标准》(GB51247-2018);
(10)《水工建筑物抗冰冻设计规范》(GB/T 50662-2011);
(11)《水利水电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及耐久性设计规范》(SL654-2014);
(12)《生态格网结构技术规程》(CECS 353-2013);
(13)《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GBT 50290-2014);
(14)《堤防工程地质勘察规程》(SL188-2005);
(15)《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2019);
(16)《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20);
(17)《水利水电工程钻探规程》(SL291-2020);
(18)《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GB50487-2008);
(19)《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20)《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
(21)《土的工程分类标准》(GB/T50145-2007);
(22)《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
(23)其它有关的法规、条例、规范及技术要求。
1. 成果文件的组成:初步设计报告、初步设计图纸、设计概算、招标图纸、施工图。
2. 成果文件的深度:满足初步设计阶段勘察及设计规范要求。
3. 成果文件的格式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4. 成果文件的份数要求:8 套。
5. 成果文件的载体要求
(1)纸质版的要求:8 套。
(2)电子版的要求:CAD 格式和 PDF 格式
(3)其他要求
6. 成果文件的其他要求:无。
(一)采购人提供的设备、设施
1. 采购人提供的办公房屋及冷暖设施:无。
2. 采购人提供的设备清单:无。
3. 采购人提供的设施清单:无。
(二)采购人提供的资料
1. 施工场地及毗邻区域内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 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 有关资料,以及其他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
2. 定位放线的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标高;
3. 采购人取得的有关审批、核准和备案材料;
4. 采购人提供的勘察资料;
5. 其他资料
(三)采购人财产使用要求及退还要求
1. 采购人财产使用要求:无。
2. 采购人财产退还要求:无。
1. 采购人提供的生活条件:无。
2. 采购人提供的交通条件:无。
3. 采购人提供的网络、通讯条件:无。
4. 采购人提供的协助人员:无。
1. 设计人自备的工作手册:本项目必备的规范标准、图集等
2. 设计人自备的办公设备:电脑、软件、投影、打印机、复印机、照相机
3. 设计人自备的交通工具:出行车辆等
4. 设计人自备的现场办公设施:办公桌椅、文件柜等
5. 设计人自备的安全设施:安全帽、安全鞋、手电筒等
采购人的其他要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