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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G13431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 2023年11月16日  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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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辽宁建投拍卖有限公司受委托,定于2023年1130日上午9:00时起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ln.gov.cn/)对以下车辆按现状进行公开拍卖: 




车辆信息,车辆瑕疵、起拍价格等详见拍卖车辆展示现场。

展示安排:自公告之日起进行网络展示,现场展示时间地点为2023年1128日、1129日,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优车湃望花二手车交易市场院内。竞买人务必在11308时前(逾期无法取得参拍资格)自行在网络平台报名并申请参拍,并按照要求交纳相应金额的竞买保证金,待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竞拍。拍卖成交后,成交价款交至拍卖公司指定账户。

竞买人资格:无限制 ,优先受让权:无

有底价增价式拍卖;无保留价;

竞价阶梯:200元 ;

自由竞价4小时,限时竞价5分钟;

竞买保证金:1万元/台         佣金比例:1.5%

咨询电话:024-86843058,13478378566,15998118323(微信同步)

公司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中路34号九州大厦12楼

公司网址:www.lnjtpm.com.cn


拍卖规则及竞买注意事项

 

重要声明:我公司建议凡未经实地查看拍卖标的和未详细了解拍卖标的相关情况的竞买人,请不要参与竞买,拍卖人和委托人及车辆权属单位对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车辆存在的瑕疵情况,要求竞买人自行查验和确认,一经成交,不能退还。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以任何理由违约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本公司将依法对标的物再行处置,违约后重新处置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已知瑕疵说明:本次拍卖车辆整体状况较差,部分车辆在运送到展示现场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已在车辆明细表中备注栏进行公示。

第一条 为了维护拍卖活动各方当事人的利益,确保拍卖活动在"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上有效进行,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拍卖规则及竞买注意事项》。

第二条 竞买人应在拍卖前认真阅读并遵守《拍卖规则及竞买注意事项》。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拍卖标的瑕疵情况,尤其是拍卖人已公示的已知瑕疵声明和尚未发现的隐形瑕疵均由竞买人自行查验,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三条 竞买人一旦出价参拍,则表明竞买人已完全了解本次拍卖标的现状及手续瑕疵(包括潜在瑕疵)和拍卖活动的全部信息,并为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第四条  在拍卖前竞买人须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1万元/台。并在113008:00时前自行在网络拍卖平台办理注册参拍手续缴纳保证金,待本公司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竞拍。

第五条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有关规定向拍卖人交纳成交价1.5%的佣金等。

第六条  本次拍卖方式为有底价增价式拍卖,竞价幅度及拍卖标的有关情况均以网络拍卖平台公示为准。

第七条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2023年113016时前向拍卖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及停车费等,并在办理车辆交接时签署拍卖相关文件(户名:辽宁建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沈阳黄河大街支行,账号2111 1120 5018 0009 49306),财务电话:024-86861990(转款后请与我公司进行核实)。

第八条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交纳车辆过户保证金1万元/台,待办理完过户手续(不能过户车辆提供合法报废证明)后无息退还。未成交的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会在拍卖会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内由本公司财务退还(财务电话:024-86861990,15998266988)。

第九条  买受人按约定交付全部成交价款和佣金后,拍卖人协助委托人与买受人办理拍卖标的的交接手续。如买受人未按上述约定交付全部成交价款和佣金,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第十条 竞买人必须遵守拍卖条款内容及相关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叫价竞价,不得阻碍拍活动的正常进行,更不能有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特别提示 

1、本次竞价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已就本次处置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辽宁建投拍卖有限公司对本次处置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图片、文字等内容,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以拍卖标的的实物及手续现状为准。所以请竞买人在竞价前务必仔细审查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我公司建议凡未经实地查看拍卖标的和未详细了解拍卖标的相关情况的竞买人,请不要参与竞买,拍卖人和委托人及车辆权属单位对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车辆存在的瑕疵情况要求竞买人自行查验和确认,一经成交,不能退还。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以任何理由违约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本公司将依法对标的物再行处置,违约后重新处置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3、在办理车辆提取时,买受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到车辆所在地,且在拍卖相关文件上签署的买受人姓名须与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时所使用的名称一致。如买受人未按规定办理,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本次拍卖成交的车辆在办理过户过程中所涉及到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车辆过户所需的增值税、交易市场的市场交易费、评估费、工本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车辆若有前期所欠税、费、违章罚款和扣分等情况,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不能办理过户的车辆进行报废的,所需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买受人在办理车辆产权过户时,须按成交价款足额缴纳过户相关税、费,如买受人未按成交价款足额缴纳的,给委托人和车辆所属单位带来的一切影响由买受人负责。

6、买受人交足车辆全款和拍卖佣金后,可过户的车辆委托人和拍卖人配合买受人办理车辆的过户手续,买受人自行提取车辆,并在交接期间自行解决因车辆停放时间较长而出现无法行驶等多种情况。

7、请竞买人在参拍前自行至当地机动车管理部门了解当地机动车排放标准、过户条件等信息,并根据了解到的信息自行作出是否参与竞拍的决策。竞拍成交后,如因当地机动车过户政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或其他后果,委托人、拍卖人及网络拍卖平台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8、本次成交车辆要求买受人在规定时间(交接之日起15日内)办理完更名过户手续(含不能过户车辆的报废手续)。如买受人未在规定的过户期限内办理完成的,拍卖人有权对逾期车辆按每日200元的标准从其所缴纳的车辆过户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直至扣完为止。如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时完成的,买受人需第一时间向拍卖人做出书面解释说明,并得到拍卖人同意后,方可相应的延长车辆的过户期限。车辆自交接之日起至未过户的期限内,买受人须自行保管车辆,若车辆发生任何问题(包括但不限于车辆肇事、违章、丢失或自燃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和费用。

9、本场拍卖会拍卖的所有车辆均不含现有车辆牌号,《拍卖目录》中所涉及的车辆牌号均归属于委托人和车辆所属单位。买受人在办理车辆过户时不得保留原车辆牌号。

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有关规定,本次拍卖的所有车辆委托人有权在拍卖会前撤拍或暂缓拍卖。本场拍卖会《拍卖规则及竞买注意事项》中条款如有变更,以拍卖平台公布为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除已公示瑕疵车辆外,若因车辆自身原因导致不能正常办理过户手续的,拍卖人可向买受人办理退车业务。办理退车业务后仅向买受人退还车辆的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其余各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代缴保险费、车辆维修保养费用、车辆交易增值税、市场交易费等)均不予退回。

12、已公示瑕疵车辆,因车辆自身原因导致不能正常办理过户手续的,买受人需进行报废处理,并向拍卖人提供合法的报废证明材料,严禁以任何形式“顶替原车辆所属公司名义”进行使用。

13、本竞拍须知未尽事宜,请向本公司咨询。
咨询电话:024-86843058,13478378566,15998118323。

 

竞买人须认真阅读《拍卖规则及竞买注意事项》共十一条,一经参与竞买,即视为认可上述内容并承诺遵守相关规定;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拍卖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