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鞍山至台安、台安至黑山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厅以《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鞍山至台安高速公路路基、路面、桥涵、房建、绿化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辽交公水[2023]213号)、《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台安至黑山高速公路路基、路面、桥涵、房建、绿化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辽交公水[2023]312号)批复,资金来源为政府出资,招标人为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鞍山至台安高速公路起自鞍山市周家堡村北侧,止于台安县宽邦屯西侧,主线长57.946公里,主线连接线长0.6公里,台安南连接线长1.77公里。全线房建设置监控通信站1处,主线收费站1 处,独立匝道收费站3 处,服务区1 处,停车区1 处,总占地面积为121166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800.29 平方米。
台安至黑山高速公路起于鞍山市台安县,接拟新建的鞍山至台安高速公路,止于黑山县万家村东侧,接黑山外环路全长33.89公里。全线房建设置黑山养护工区1处,主线收费站1处,独立匝道收费站2处,总占地面积6356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749.03平方米。
本次招标范围为鞍台、台黑高速公路全线内房建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责任期修复,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3个标段,详见下表: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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桩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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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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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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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台高速K0+000~K3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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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青堆主线收费站、唐马寨收费站、三块石收费站、于家房停车区、黄沙坨收费站,总占地面积468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118.67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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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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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台高速K39+000~K57+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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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安南收费站、养护工区及监控通信站、台安服务区,总占地面积743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681.62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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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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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黑高速K57+946~K9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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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山主线收费站、黑山养护工区、桑林收费站、四家子收费站,总占地面积6356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749.03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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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标段计划工期均为:710日历天(开工:2024年6月20日,交工:2026年5月31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缺陷责任期为交工验收后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各标段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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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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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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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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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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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在2022年的年末净资产不小于5000万元;
2、投标人在近3年(2020年~2022年)的年平均营业收入不小于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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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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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指验收时间<公路工程项目的交工验收时间,非公路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时间>为2019年5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完成过1个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4500平方米且合同额不少于5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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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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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在辽宁省交通运输厅2023年辽宁省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辽交公水〔2024〕115号)或交通运输部2022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交通运输部公告2023年第61号)中被评定为D级(若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网上公布最新评价结果则以最新评价结果为准,公示期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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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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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一级(或二级)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在投标人单位工作满1年。
近5年(任职时段截止日在“2019年5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内)内至少担任过1个“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4500平方米且合同额不少于5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且目前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项目总工(1名):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在投标人单位工作满1年。
近5年(任职时段截止日在“2019年5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内)内至少担任过1个“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4500平方米且合同额不少于5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且目前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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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必须同时上传(递交)所有标段的投标文件,每个通过第一信封评审的投标人只允许一个标段进入第二个信封开标,所投具体标段将在第二个信封开标现场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每个投标人只允许中1个标段。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或与本项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同时参与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评审,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第二个信封的开标,即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的上述不同单位的数量不得超过标段数量总和,否则,将按评标办法的规定确定进入第二个信封开标的单位。
3.5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本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11日,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进行所有标段的投标确认,自行免费下载本次招标全部相关文件。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动态信息,避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60万元整,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将疑问函件的电子文件(word版和带公章的扫描版)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发送至电子邮箱jggszb_hj@163.com,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28日13时3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并于当日13时00分至13时30分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开标会议室。
5.3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将视为其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权利,纸质版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已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予以退回:
(1)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未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或未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送达到指定地点;
(2)参与本项目投标但未同时上传(递交)所有标段投标文件;
(3)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
5.4本项目以电子交易为主,在开评标过程中,若电子交易平台发生系统技术性问题导致项目整体电子交易无法正常进行的情况,经申请同意后开启纸质交易。
5.5投标人须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CA锁、电脑等相关解密设备,在开标现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
5.6电子交易相关软件的下载:(1)驱动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15&ZtbSoftType=DR;(2)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09&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3)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ggzy.ln.gov.cn/fwdt/xzzx1/gczb/jtgc/scxz/。
5.7纸质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5.8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本招标公告附件在“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ln.gov.cn)、“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home)上发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home)、“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辽宁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jtt.ln.gov.cn)、“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n.gov.cn)及“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lnjttz.cn)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邮政编码:110005
联 系 人:冯女士 李先生
电 话:024-83211962、024-83211960
传 真:024-83211966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
联 系 人:张先生 孙先生
电 话:024-31230886(转0)
传 真:024-31230886(转867)
网 址:www.huajie.com.cn
邮 箱:jggszb_hj@163.com
监 督: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号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024-23878036
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联系人:仇先生
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联系电话:17302451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