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辽宁省高速公路桥梁、路基隧道、路域环境及附属设施维修养护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2025年辽宁省高速公路桥梁、路基隧道、路域环境及附属设施维修养护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已由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辽宁省高速公路桥梁维修加固及病害处治工程技术设计的审查意见》、《2025 年辽宁省高速公路路基桥隧专项养护维修工程技术设计审查意见》、《2025年路域环境养护提升工程技术设计的审查意见》、《2025年沈大路示范路创建工程技术设计的审查意见》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招标人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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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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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
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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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设计任务的所有成员)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施工任务的所有成员)必须同时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桥梁养护甲级资质”、“隧道养护甲级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从业范围可以承担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各类养护工程)”,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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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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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担设计任务的所有成员)在近5年(指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2020年6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完成过1个“标段设计合同额不少于200万”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或养护维修(或改造)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工作(设计内容必须包含桥梁工程设计)。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施工任务的所有成员)近5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20年6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完成过1个“标段施工合同额不少于3000万元”的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或养护维修(或改造)工程(工程内容必须包含桥梁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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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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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拟任设计负责人(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的联合体牵头人)拟任施工负责人(1名):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具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一级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的联合体牵头人)拟任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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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2011〕114号)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由满足“资质等级”第3项的单位担任,且联合体牵头人承担的施工份额不得低于联合体其他成员。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各成员在本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主要人员(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本项目的技术设计单位、技术设计咨询单位、监理单位、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4.2 完成注册后,请投标人2025年06月11日23:59时(北京时间,下同)之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4.4 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避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将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LNCTZBDL@163.com,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6月25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
5.3 投标人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锁、电脑等相关解密设备,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
5.4 电子交易相关软件的下载:(1)驱动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free.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15&ZtbSoftType=DR;(2)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free.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09&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3)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ggzy.ln.gov.cn/fwdt/xzzx1/gczb/jtgc/scxz/。
5.5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本招标公告附件在“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ln.gov.cn)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www.lntb.gov.cn)、“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nsggzy.com)、“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ln.gov.cn)、“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lnjttz.cn)、“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zc.lnjttz.cn)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监督部门: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处
联 系 人:赵先生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号
电 话:024-23878036
招 标 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甲
邮政编码:110003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24-82364418
招标代理: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372号写字楼沈阳中海广场16层
邮政编码:110005
联 系 人:李女士、闫女士
电 话:024-22564554
邮 箱:LNCTZBDL@163.com
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024-23447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