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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敖喀线(南哨至南哨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22日  信息来源: 公共资源交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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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敖喀线(南哨至南哨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

中标候选人公示

朝阳市敖喀线(南哨至南哨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工作于2025520日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第五开标室结束,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预期中标价、评审总分、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工期情况,投标文件中的企业业绩、主要人员证书信息,以及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公示如下:

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预期中标价、评审总分、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工期情况:

朝阳市敖喀线(南哨至南哨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

推荐意见

1

2

3

中标候选人

名称

朝阳安信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大连鹏宇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大连力和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沈阳众磊道桥有限公司

预期中标价(元)

31695699.00

31866888.00

31930387.00

评审总分

95.18

94.36

94.64

质量要求

工程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工程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工程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安全目标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

工期 (日历天)

173

173

173

朝阳安信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大连鹏宇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人员信息公示汇总表

序号

拟任职务

姓名

证书类型

证书编号

个人业绩信息

编号

项目合同名称

完工年月

1

项目经理

刘庆鑫

建造师证

安全B



1442023202400926


辽交安

B24G00835

1

2

2

项目总工

徐锦奎


工程师


183132794

1

2

企业业绩信息公示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合同名称

委托人

建设地点

交工年月

1

朝阳市国道京沈线(王桂芝店至西大营子段)修复养护工程

朝阳市公路管理处

朝阳市龙城区

202110

2

朝阳市赤锦线(南大桥老爷岭段)、朝葫线(长宝营子-凌凤广场段)

复养护工程

朝阳市公路管理处

朝阳市

202110

3

省道S317皮普线杨树房至市政界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

大连市普兰店区公路管理段

普兰店区境内

202211

4

省道S211盖普线安波至莲山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

大连市普兰店区公路管理段

普兰店区境内

202112

大连力和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人员信息公示汇总表

序号

拟任职务

姓名

证书类型

证书编号

个人业绩信息

编号

项目合同名称

完工年月

1

项目经理

佟二国

建造师

安全B

辽 1212020202100340

辽交安B17G00089

1

2

2

项目总工

张楠楠

职称证

181001146

1

2

序号

项目合同名称

委托人

建设地点

交工年月

1

鞍山市沈营线(大红旗至未三台子段)(她号至腾达大道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

鞍山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

鞍山市

2021年10

2

2023年鞍山市黑大线(冉家堡至水鸭屯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二

标段

铁岭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

鞍山市

2023年10月

企业业绩信息公示汇总表


沈阳众磊道桥有限公司

主要人员信息公示汇总表

序号

拟任职务

姓名

证书类型

证书编号

个人业绩信息

编号

项目合同名称

完工年月

1

项目经理

霍立平

建造师证书

1212004200804255

1

安全B

辽交安B07G30124

2

2

项目总工

龙岩

职称证

917-01196

1

2

企业业绩信息公示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合同名称

委托人

建设地点

交工年月

1

沈阳市沈海线(新民屯于洪界至沈盘线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第一标段

标段坨至单家窝棚段)

沈阳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辽中

2024年10

2

沈阳市京抚线(二台子至南小河桥段)修复养护工程

沈阳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沈阳市

2022年11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1.投标人大连世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正文未填写被授权人姓名,不满足评标办法第2.1.12.1.3条款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中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第(1)条的要求,未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其投标被否决

2. 投标人东港市威龙路桥工程有限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正文未填写被授权人姓名,不满足评标办法第2.1.12.1.3条款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中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第(1)条的要求,未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其投标被否决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2025522-2025526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除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超过时效的异议、或异议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异议,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异议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4)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5)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及主张;(6)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符合《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或超过时效的投诉、或投诉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投诉、或属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所述情形之一的投诉,监督部门将不予受理。

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投诉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4)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5)异议的提出及招标人答复情况;(6)相关请求及主张;(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书或投诉书的签字盖章:异议或投诉人是法人的,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是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监督机构将不予受理,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监督部门:朝阳市交通运输局

址: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一段78号交通大厦

编:122000

联 系 人:孙先生

话:0421-2631321

招 标 人:朝阳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址: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一段78号交通大厦

编:122000

联 系 人:陈女士

话:0421-7101159

招标代理: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

联 系 人:范洛嘉、曲涛

联系电话:024-83733447-84

箱:100262340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