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地址 |
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阿尔乡、章古台、兴隆堡、后新秋、冯家等乡镇 |
招标人 |
华能(彰武)新能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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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华能阜新彰武50万千瓦光伏复合治沙示范项目 |
项目编号 |
2023219900163306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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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及比例 |
自筹资金100%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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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 |
261897.00万元 |
标段(包) 数量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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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规模 |
拟投资建设光伏复合治沙示范项目,规模为500兆瓦,采用大功率晶硅组件,拟新建2座220千伏升压站并配套建设其它附属设施,并通过农业种植开展沙漠化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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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华能阜新彰武50万千瓦光伏复合治沙示范项目EPC总承包 |
标段(包)编号 |
202321990016330693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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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性质 |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
标段(包)内容 |
EPC总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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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资质 |
1.申请人为联合体的,申请人应同时具备①、②项资格条件,且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2.申请人采用分包形式,且申请人为设计单位的,申请人应满足①项资格条件,同时申请人的分包人应满足②项资格条件; 3.申请人采用分包形式,且申请人为施工单位的,申请人应满足②项资格条件,同时申请人的分包人应满足①项资格条件; 4.资格条件如下: ①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应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一级或以上资质)和电力承装、承修、承试二级及以上资质。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分包人或联合体成员,按照资质等级最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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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质量 要求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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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 招标范围 |
华能阜新彰武50万千瓦光伏复合治沙示范项目EPC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勘察、光伏电站设计、储能设计、设备材料采购、现场施工、临时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试验、调试及竣工验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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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供货 /服务开始/开工 日期 |
2023-5-30,具体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
标段(包)供货 /服务结束/竣工 日期 |
2024-10-30,具体以实际进度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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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项目经理(负责人) 资格条件 |
[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者[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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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 合同估算价 |
261897万元 |
标段(包) 文件售价 |
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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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 开标地点 |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 开标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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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 资格预审申请 |
接受 |
联合体 投标要求 |
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的,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授权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等,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 具有设计资质或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可以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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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兼投 |
否 |
是否兼中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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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文件 获取时间 |
2023-04-21 08:30至 2023-04-27 17:00 |
资格预审文件获 取方式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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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文件 领取地址 |
招标代理公司将对资格符合要求并完整提供上述材料的报名单位发售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以邮件方式发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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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资格预审申 请文件截止时间 |
2023-05-05 09:30 |
资格预审申请文 件递交方式 |
现场纸质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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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资格预审申 请文件的地址 |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 开标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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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申请文 件开启时间 |
2023-05-05 09:30 |
资格预审申请文 件开启方式 |
纸质开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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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申请文 件开启方式描述 |
现场纸质开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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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办法 |
有限数量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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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媒介 |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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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申请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申请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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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告内容 |
一、其它要求: 1.申请人资格要求 1.1 通用资格条件 (1)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申请人财务、信管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屡约能力; ②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③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④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网站查询结果(或截图)); ⑤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专用资格条件 1.2.1企业资质: 1.申请人为联合体的,申请人应同时具备①、②项资格条件,且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2.申请人采用分包形式,且申请人为设计单位的,申请人应满足①项资格条件,同时申请人的分包人应满足②项资格条件; 3.申请人采用分包形式,且申请人为施工单位的,申请人应满足②项资格条件,同时申请人的分包人应满足①项资格条件; 4.资格条件如下: ①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应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一级或以上资质)和电力承装、承修、承试二级及以上资质。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分包人或联合体成员,按照资质等级最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1.2.2业绩要求:申请人须具有自2018年1月1日以来, 累计容量不低于300兆瓦的光伏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或EPC),或累计容量300兆瓦以上光伏项目施工图阶段设计业绩(E)和施工业绩(C) ,提供合同复印件或证明文件,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 1.2.3项目经理:申请人的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或总承包单位的人员担任,项目经理须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一级建造师资格证明材料需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 2021 ) 4 0号要求提供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由项目经理本人手写签名和日期,使用期限在有效期内),否则视为无效资质。 二、其他说明: 2.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9家;若少于9家全部入围。当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小于等于9家时,则不再实施资格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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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 |
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
项目来源 |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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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联系人 |
张扬 |
监督部门电话 |
131304385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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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华能(彰武)新能源有限公司 |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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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兴工路12-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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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陆昊 |
电话 |
024-318838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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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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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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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刘甲峰 |
电话 |
024-31918388-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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