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部门
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招采管理中心
项目来源
非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吴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
024-67852076
项目地址
辽宁省
招标人名称
辽宁交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2024年辽宁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站及沈大高速公路服务区重卡换电站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202421990043910466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100.0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50000.0万元
标段(包)数量
1
项目规模
(1)京哈高速收费站新增车位项目包括京哈高速沿线14个收费站、3个综合管理站,共计17处停车场充电设施建设。
服务区充电设施加密项目包括全省高速61处、116个单侧服务区停车场充电设施建设。
(2)建设两座重卡换电站工程,在G15沈大高速甘泉服务区(往大连方向)和西海服务区(往沈阳方向)各新建一座重卡换电站。
(3)新建重卡换电数字化运营平台一套,实现集换电站智能控制、换电业务运营管理、配套能源设施的监管及运维支撑为一体的数字化平台,提供面向不同服务对象的运营管理、用户服务、企业服务、运维支撑等应用,实现换电站全业务、全流程、全要素的数字化管理,并完成与辽宁高速通平台的对接。
一标段
标段(包)名称
2024年辽宁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站及沈大高速公路服务区重卡换电站建设项目
标段(包)编号
202421990043910466001
标段(包)性质
国有企事业项目
标段(包)内容
工程总承包(EPC)
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的资质应满足以下(1)或(2)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必须满足下列①~③项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电力工程设计任务的成员)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②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电力工程施工任务的成员)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电力工程施工任务的成员)必须具有国家能源局或其授权的能源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必须同时包含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其等级均为五级及以上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质量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标段(包)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2024年辽宁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站及沈大高速服务区重卡换电站建设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包括但不仅限于:
(1)2024年辽宁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站及沈大高速服务区重卡换电站建设项目的试验检测及详勘、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预算文件、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工作及配合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核准或备案,施工阶段配合服务工作等。
(2)2024年辽宁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站建设项目的实施、完成(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材料采购(设备材料采购范围不包含充电堆、充电桩、储能柜)、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消缺、检测验收等)及缺陷修复(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培训等)。
(3)沈大高速服务区重卡换电站建设项目的实施、完成(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材料采购、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消缺、检测验收等)及缺陷修复(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培训等)。
投标保证金
10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电汇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开始/开工 日期
2024-11-01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结束/竣工 日期
2024-12-31
标段(包)开标地点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电力工程设计任务的成员)拟任设计负责人(1名):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电力工程施工任务的成员)拟任施工负责人(1名):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电力工程施工任务的成员)拟任技术负责人(1名):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合同估算价
12900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0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最多不超过 2 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由承担本项目电力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承担。
是否兼投
否
是否兼中
否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09-30 17:00至2024-10-09 17: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进行投标确认,自行下载本次招标全部相关文件。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避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10-21 09:3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递交
递交地址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并于当日 9 时 00 分至 9 时 30 分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开标会议室 。
开标时间
2024-10-21 09:30
开标方式
现场电子开标
开标方式描述
投标人须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CA锁及相关解密设备,在开标现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
评审办法
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办法
投标有效期
120日历天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还包括:财务能力: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各方)在2023年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企业业绩: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电力工程设计任务的成员)在近5年(指合同签订时间为2019年10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完成过1个“设计合同额不少于100万元”的“配电工程”或“电力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工作。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电力工程施工任务的成员)在近5年(指交(竣)工验收时间或并网验收时间为2019年10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完成过1个“施工合同额不少于3000万元”的“配电工程”或“电力工程”的施工业绩。注:同一个企业业绩可以同时满足上述业绩1、2的要求。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招标人
辽宁交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2号
联系人
刘先生
电话
024-67856151
邮箱
zzhwzh01@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
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5号1幢4-5层
联系人
邓先生
电话
024-88325378
邮箱
zzhwzh0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