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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辽宁沈阳)储备中心建设项目监理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15日  信息来源: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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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辽宁沈阳)储备中心建设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421990049724708发布日期:2024-11-15
项目地址
项目位于沈阳绕城高速公路沈抚示范区出口南侧,同城二路以南,同城三路以北,东侧为规划金橙西一街,西侧临现状林地。
招标人名称
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项目名称
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辽宁沈阳)储备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202421990049724708
资金来源
省本级预算资金:100.0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37201.3607万元
标段(包)数量
1
项目规模
项目位于沈阳绕城高速公路沈抚示范区出口南侧,同城二路以南,同城三路以北,东侧为规划金橙西一街,西侧临现状林地。新建装备物资储备库、维修保养厂房等房建工程,配套建设应急演练场地、综合管网、道路、绿化等设施和装备物资管理系统,购置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 房屋建筑面积24869.70平方米。其中,装备物资储备库3栋,建筑面积13534.68平方米;维修保养厂房1栋,建筑面积1006.47平方米;生产生活用房1栋,建筑面积4026.88平方米;辅助及附属用房1栋,建筑面积2103.95平方米;门卫室2栋,建筑面积65.22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4132.50平方米。
一标段
标段(包)名称
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辽宁沈阳)储备中心建设项目监理
标段(包)编号
202421990049724708001
标段(包)性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监理
投标人资质条件
(房屋建筑监理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且公路工程专业监理乙级(交通运输部)及以上
质量要求
满足《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规范》、《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的要求, 满足委托人对项目管理的要求。
标段(包)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辽宁沈阳)储备中心建设项目监理设置一级监理机构,即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对监理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实施的全过程 (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进行质量监理、进度监理、费用监理、施工安全监理、信息管理、合同管理、文件资料管理等,并按约定完成合同范围内的试验检测工作。
投标保证金
2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电汇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开始/开工 日期
2024-12-30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结束/竣工 日期
2025-12-31
标段(包)开标地点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 及以上],或者,[公路工程(道路与桥梁)监理工程师及以上]
合同估算价
249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要求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
是否兼投
是否兼中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11-15 17:00至2024-11-20 23:59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 2024年 11月15日 17:00 时至2024年 11月 20日 23:59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进行投标确认,自行下载本次招标全部相关文件。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避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12-06 09:3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递交
递交地址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2月6日9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并于当日 9 时 00 分至 9 时 30 分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 109 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开标会议室 。
开标时间
2024-12-06 09:30
开标方式
现场电子开标
开标方式描述
逾期上传(或送达)的、未上传(或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或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网站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监督部门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处
项目来源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赵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
024-23878036
招标人
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128号
联系人
于女士
电话
024-81670422
邮箱
27776055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人
李雪
电话
024-23391330
邮箱
9581382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