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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结算审核及竣工财务决算编制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07日  信息来源: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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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结算审核及竣工财务决算编制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521990010534308发布日期:2025-05-07
项目地址
辽宁省境内
招标人名称
辽宁省辽河防洪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辽宁省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
项目编号
202521990010534308
资金来源
中央预算内资金:80.00%,省本级预算资金:20.0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704002.0万元
标段(包)数量
1
项目规模
治理范围为东、西辽河汇合口至下游二界沟,治理长度约538km;支流河口治理范围涉及泛河、小河子河(昌图县)、王河、亮沟河、小河子河(法库县)、付家窝堡排干等6条支流,治理长度约19.06 km 。工程规模为石佛寺以上农村段防洪标准50年一遇,堤防工程等级2级;石佛寺以下防洪标准100年一遇,堤防工程等级1级;铁岭城市段防洪标准100年一遇,堤防工程等级1级;盘锦城市段防洪标准200年一遇,堤防工程等级1级。
一标段
标段(包)名称
辽宁省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结算审核及竣工财务决算编制
标段(包)编号
202521990010534308001
标段(包)性质
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其他
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承担工程造价咨询和财务咨询业务的能力。(2)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注册会计师不少于4人,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不少于3人。(3)凡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或被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信用中国、信用辽宁列入黑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质量要求
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2012)相关要求、《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CECA/GC3)相关要求。《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SL/T19-2023)的规定及国家、行业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
标段(包)招标范围
辽宁省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结算审核及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1)施工类结算,根据施工图纸等设计文件对工程结算的清单项目、变更索赔项目和合同外新增项目的工程量及单价进行审核,并对其真实性、合理性、结算资料的完整性等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报告,并对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2)设备类结算,根据设计图纸、供接货清单对工程结算的清单项目、变更索赔项目和合同外新增项目的数量及价格进行审核,并对其真实性、合理性、结算资料的完整性等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报告,并对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3)服务类结算,根据设计文件、合同文件对工程结算的真实性、合理性、结算资料的完整性等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报告,并对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4)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对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相关文件及费用合理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报告,并对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5)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根据已完工程结算依据《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负责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其中涉及的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资金需按县区单独出具财务决算报告,并配合委托人单位参与工程决算审计及调概全部工作。 (6)其他工作,对审核、决算工作进行总结并对审核及决算过程资料整理归档。配合委托人单位完成上级部门对辽宁省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及财务决算的审计工作。
投标保证金
4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支票;保函;电汇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开始/开工 日期
2025-07-01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结束/竣工 日期
2027-06-30
标段(包)开标地点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大型水利工程结算审核或竣工财务决算经验,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或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本单位并具有一年以上(含1年)的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合同估算价
400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兼投
是否兼中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05-07 17:00至2025-05-13 17: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图纸等招标资料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05-29 09:3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递交
递交地址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在线递交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5-05-29 09:30
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开标方式描述
投标人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网址https://www.lnsggzy.com/BidOpeningHall/bidhall/dqliaoning/login)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
投标有效期
84日历天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本项目为网络电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n.gov.cn/指定栏目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纸质版递交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 崇山中路 109 号)开标大厅。采用远程解密、远程直播开标。开标网址: https://www.lnsggzy.com/BidOpeningHall/bidhall/dqliaoning/login。投标文件需要用 实体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数字证书生成上传。解密时限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时间起30分钟内(因开标系统发生不可抗力产生延误解密时间的,招标人将延 长相应的解密时长,其他原因不予延长解密时间),登录交易系统进入所投开标 项目,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招标人不再接收。因开标系统发生不可抗力无法进行网络电子开标的,采用现场纸质开标。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监督部门
辽宁省水利厅
项目来源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张女士
监督部门电话
024-62181468
招标人
辽宁省辽河防洪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号
联系人
冷先生
电话
18041316511
邮箱
lhgcgshtb@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水利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号
联系人
李桐宇
电话
024-62181531
邮箱
lszxzbdl@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