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H24-210000-00351
二、项目名称: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门诊院区1、2、3号楼中央空调维修保养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门诊院区1、2、3号楼中央空调维修保养项目
供应商名称:沈阳金创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市辖区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路6-3号(2901)
中标(成交)金额:3,880,166.52(元)
评审总得分:90.04(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门诊院区1、2、3号楼中央空调维修保养项目
服务类
名称: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门诊院区1、2、3号楼中央空调维修保养项目(C23120700空调维修和保养服务)
服务范围:1、门诊院区1号楼、2号楼、3号楼中央空调系统,含室外风冷模块空调冷水机组、室内空调风机盘管、通讯部分、控制部分(液晶控制面板)、凝结水系统和通风管道系统。供应商负责使用中的各种设备的运行操作安全。 2、净化空调系统,含室内外空调机组、冷冻水系统,室内净化空调机组、通讯部分、控制部分、凝结水系统和通风管道系统。供应商负责使用中的各种设备的运行操作安全。 3、上述内容均为本次委托社会化维修维护、运行管理招标范围。中标单位负责上述项目的日常巡视、管理、维护、维修、检测等工作,含作业面范围内环境卫生清洁工作,保证舒适性中央空调系统、净化空调系统和其它暖通系统设备及配套设施运行工况正常,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4、未尽事宜参见设备清单或相关技术文件按国家现行规范执行。
服务要求:1、质量要求:为保证1号楼、2号楼、3号楼舒适性中央空调系统、净化空调系统和其它暖通系统的可靠性、安全性,供应商应按照国家现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卫生防疫制度要求,进行本项目科学、规范、严格管理,并满足采购方和医院所在地政府相应主管职能部门检查验收合格标准。若因供应商服务维修维护、运行管理不合格,由供应商负全部责任。如若受到医院当地主管职能部门执法监督处罚,供应商将按照执法部门罚款金额两倍支付罚金。一份罚金交给执法部门,一份罚金交给采购方。给采购方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 供应商将按照造成经济损失价值的二倍赔付给采购方。 2、供应商配合医院完成每年国家技术监督部门对医院空调通风系统压力表、流量计等仪器仪表校验检查工作。 3、满足舒适性中央空调部分、净化空调系统及配套设备服务要求及内容。 4、突发事件处置:发生突发事件时,供应商应立即依照应急预案做出相应的应急对策,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及时通报给医院主管部门。原则是接到报修电话立即处置,简单维修不超过2小时,一般情况12小时内解决,特殊情况控制在24小时内。 5、管理要求:供应商提供的管理服务必须满足三级甲等医院服务标准,按专业化的要求配置管理服务人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运营服务规章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范、维修操作、应急预案、安全管理制度、年度工作计划等并制定各种表格。
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因供应商服务不达标或造成重大事故的采购方随时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追究供应商的相关责任。服务期满后,如供应商服务满足合同要求,可续签一年,合同一年一签。本项目最高服务期限贰年。(具体以与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后勤基建管理中心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1、验收标准: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2、验收程序:由采购人自行验收,如验收未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视为验收不通过,采购人有权要求服务方承担赔偿的责任。 3、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4、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贾晨、张晓杰、耿杨涛、郑春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门诊院区1、2、3号楼中央空调维修保养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服务类标准计取,计取基数按照两年中标金额计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76,082.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33号
联系方式: 024-82961287
名称: 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同江街11-1号3门
联系方式: 024-81231520
项目联系人:孙融、曹雨
电 话:024-81231520
十、附件
采购文件:(定稿1231)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门诊院区1、2、3号楼中央空调维修保养项目.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门诊院区1、2、3号楼中央空调维修保养项目
供应商名称:沈阳金创工程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