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内、海外重点社交媒体平台和厅政务新媒体辽宁文旅宣传及矩阵运维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1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000-17458
项目名称:国内、海外重点社交媒体平台和厅政务新媒体辽宁文旅宣传及矩阵运维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000000
最高限价(元):2000000
2025年度辽宁省文旅海外主要社交媒体账号平台运维。包括:宣传策划、页面设计、文字编辑、英文翻译、图文制作、上传发布、技术维护、内容的日常更新等账号推广策略制定执行及海外千家英文媒体矩阵发布等战略合作。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落实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的规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800000
最高限价(元):800000
(1)策划制作短视频。结合辽宁文旅实际需要,分阶段、有层次、有计划地进行作品拍摄与制作,打造推介系列短视频,持续发力产出爆款视频。抖音、哔哩哔哩平均每月发布作品60条以上,作品双平台平均每月总播放量3000万以上。月爆款内容(点赞量过1万)不低于1个;
(2)打造热点话题。结合省旅发大会等重点活动和四季宣传推介等重要节庆打造热点话题,服务期内打造热点话题不少于3个,爆款视频内容不少于2个(每个不低于500万播放量)。热点话题所涉及的内容总播放量不少于1亿;
(3)新媒体矩阵账号粉丝互动增长要求:
账号内容常规生产中,引导读者进行正向评论、转发,增强粉丝粘性,增加互动性,确保粉丝量稳定增长,确保平台在全国同类型排名稳定增长。账号粉丝平均每月增加:抖音号不少于10000人、哔哩哔哩不少于1500人;
(4)新媒体账号负责本账号日常维护,突发情况处理;日常宣传内容制作、编辑;积极开展平台线上线下吸粉活动;对发布内容初审,重要节点活动策划制作;定期或按内容分类出具发布情况报告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落实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的规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400000
最高限价(元):400000
(1)精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发挥政务新媒体和网站在政务宣传中的作用,为全省文旅系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文体旅融合发展工作要求创造良好氛围;
(2)负责厅机关政务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平台宣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新媒体建设各项要求,提升我厅政务新媒体社会关注度;
(3)及时发布全省文体旅领域政务类和资讯类信息;
(4)政务新媒体宣传的策划选题、信息采编和内容推广,多角度、全方位、多元化;
(5)具备完善的应急工作预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派驻3名工作人员;
(6)加强与全省文旅系统各单位的信息沟通与协作,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形成信息发布的合力;
(7)定期对政务新媒体的运营效果进行分析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调整优化宣传策略,提升宣传效果;
(8)积极回应网民关切,及时处理网民留言和咨询,增强与公众的互动性和参与感。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落实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的规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4
预算金额(元):600000
最高限价(元):600000
(1)结合辽宁文旅重点节庆活动、重要景区景点打造热点话题,创作高质量文章,其中微博平台在服务期内至少主持8个热搜话题。微博、小红书8个月内原创文章数量不少于120个,所输出内容千赞文章个数不少于10个,5000赞文章个数不少于4个,万赞不少于1个。平均每月发表文章、视频不低于300篇;
(2)新媒体矩阵账号粉丝互动增长要求:账号内容常规生产中,引导读者进行正向评论、转发,增强粉丝粘性,增加互动性,确保粉丝量稳定增长,确保平台在全国同类型排名稳定增长。账号粉丝平均每月增加:微博不少于1000人、小红书号不少于1500人;
(3)新媒体账号负责本账号日常维护,突发情况处理;日常宣传内容制作、编辑;积极开展平台线上线下吸粉活动;对发布内容初审,重要节点活动策划制作,定期或按内容分类出具发布情况报告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落实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的规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 (2)采购标的所属行业需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其他未列明行业”;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24日17时00分至2025年05月0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5月1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第三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本项目落实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的规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规定。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相关文件的规定。 3、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4、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 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不再要求提供纸质文件。 5、开标时刻远程解密或现场解密,如选择现场解密,各供应商需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提前下载好所需插件)及CA数字证书等电子设备至开标现场,现场进行Ukey登录报价解密等相关操作。 6、如因供应商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成功完成报价解密,视为放弃投标,如因辽宁政府采购网网络原因或系统故障,将合理延长报价解密时间。 7、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8、本项目兼投兼中。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11号
联系方式:
024-828595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方式:
024-23382836
邮箱地址:
lngczbgs220@163.com
开户行:
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
06135601040003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何淼弘
电 话:
024-23382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