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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65云南云枫公司院内部分固定资产整体转让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09日 信息来源:
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项目编号 |
GR2025LN1000275-5 |
项目名称 |
(2025)1265云南云枫公司院内部分固定资产整体转让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沈阳透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转让方代码 |
912101007157146053 |
转让方类别 |
自然人 |
转让方角色 |
出让人 |
挂牌价格 |
2652.79万元(人民币元) |
挂牌期间 |
5工作日 |
挂牌日期 |
2025-05-09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1、本次转让资产为11项房屋建筑物、11项构筑物、1项管道沟槽及269项机器设备,转让资产具体以实地勘查现状为准。其中房屋建筑物均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对于无不动产权证书的资产,后续是否需办理相关证书,由受让方自行决定及办理,转让方不作任何承诺和保证。所有资产办理、变更证件所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赋由受让方承担。 2、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前须到标的现场踏勘,现场踏勘联系人:吕宣蓉,联系电话:18288460044。意向受让方须提前与转让方取得联系,由转让方统一安排时间到现场踏勘。踏勘后在《现场踏勘确认函》加盖公章。《现场踏勘确认函》作为受让申请资料之一,与其他申请资料一并提交上传。 3、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摘牌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评估报告及网站公告等,完全接受房产现状及瑕疵,同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成交后所发生的一切相关问题均与转让方及沈交所无关。 4、意向受让方报名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待项目成交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并自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内将剩余价款及交易费一次性支付至沈交所指定账户内。受让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上述款项,逾期不交或交付不及时视为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终止本次交易,扣除交易保证金,重新挂牌。 5、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和沈交所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转让价款,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 6、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由受让方负责拆除、搬运,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也可留在厂区内继续经营。 7、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标的资产评估报告并按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