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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82沈阳市苏家屯区枫杨路139号沈阳客运集团沈苏公共汽车分公司办公楼整体、停车场(约2621平方米)出租(租期5年)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14日  信息来源: 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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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2025-05-14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GR2025LN1001277
项目名称 (2025)1282沈阳市苏家屯区枫杨路139号沈阳客运集团沈苏公共汽车分公司办公楼整体、停车场(约2621平方米)出租(租期5年)
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 沈阳客运集团有限公司沈苏公共汽车分公司
转让方代码 912101117020029912
转让方类别 自然人
转让方角色 出让人
挂牌价格 35.2648万元(人民币元)
挂牌期间 10工作日
挂牌日期 2025-05-14
是否自动延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转让说明事项 1、本次出租标的租期为5年,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确定起租日,标的具体情况以现场展示为准。 2、承租方须接受出租标的实际状态进行交接, 在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 视为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 自愿承担除因出租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出社标的实际状态为由退还出科标的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终止本次交易,并重新招租。 3、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截止日 16:00 前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并缴纳交易保证金至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以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待项目成交后,沈交所收到合同后,由承租方按合同约定将两年租金付给出租方,沈交所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保证金原路退还承租方。租金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时限由承租方交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逾期不交或交付不及时按照违约处理。 4、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并与出租方进行房产交接,包括但不限于确认出租标的的实际狀态及物业、水、电、暖气等相关费用的欠繳情况,合同签署日期 (含当天) 之前欠繳的费用由出租方承担,租赁合同签署之日后产出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方不得擅自拆、改房屋主体结构, 不得转租、转卖或转借标的场所使用权, 在租赁期间一切经营话动均由承祖方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6、意向承租方须认可并承诺按照本项目网上公告及交易条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