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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平县生物化工产业园污水处理厂等4项工程全过程咨询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19日  信息来源: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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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平县生物化工产业园污水处理厂等4项工程全过程咨询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421010090915558发布日期:2024-09-19
项目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
招标人名称
康平县弘润同宸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康平县生物化工产业园污水处理厂等4项工程全过程咨询
项目编号
202421010090915558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100.0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32450.0万元
标段(包)数量
1
项目规模
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为16000.00万元。污水处理厂总规模为1.5万立方米/天。项目分为二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规模为0.5万立方米/天,二期建设规模1.0万立方米/天; 事故应急池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为1650.00万元。事故应急池总有效容积15000立方米,项目分为二期建设,一期建设事故应急池有效容积为5000立方米;二期建设事故应急池有效容积为10000立方米; 危化品停车场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为7000.00万元。新建危化品运输车辆停车场,建设80个停车位,包括甲类重载停车位、空载停车位。同时配建雨水收集池、污水收集池、公共卫生间、管理室等公共辅助设施。 消防站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7800.00万元。新建一级消防站一处,兼具气防站、医疗运转站功能,项目总占地面积91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280平方米,主要建设建筑工程、结构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智能化工程、室外配套工程及消防设施购置等。
一标段
标段(包)名称
康平县生物化工产业园污水处理厂等4项工程全过程咨询
标段(包)编号
202421010090915558001
标段(包)性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其他
投标人资质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资质许可,专业和等级如下: (1)前期工作咨询:投标人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在平台“中介服务”的咨询单位名录中(需提供备案截图)。 (2)设计行业资质:需同时具备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管理资质: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一项或多项能力。 (4)造价资质:具有造价咨询服务能力,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标[2021]26号相关规定。
质量要求
合格
标段(包)招标范围
全过程项目咨询及服务,主要包括: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管理、设计、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以及提供全过程技术、财务和法律支持等咨询服务、全过程管理服务等。
投标保证金
11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电汇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开始/开工 日期
2024-10-16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结束/竣工 日期
2025-10-31
标段(包)开标地点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造价师一项或多项注册执业资格)]
合同估算价
1100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要求
(1)项目牵头人应为承担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的单位担任,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选派,其资格应满足“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的要求;(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责任;(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次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是否兼投
是否兼中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09-19 08:30至2024-09-25 17: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10-10 09:3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递交
递交地址
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网上递交
开标时间
2024-10-10 09:30
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开标方式描述
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监督部门
康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来源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高女士
监督部门电话
02487395983
招标人
康平县弘润同宸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胜利街道顺山路22号楼418号
联系人
任宇驰
电话
024-87330301
邮箱
1403264477@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北三经街10号北市商务大厦516室
联系人
时光
电话
02483961750
邮箱
231933193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