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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地铁1号线东延线工程、沈阳地铁3号线一期工程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02日  信息来源: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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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地铁1号线东延线工程、沈阳地铁3号线一期工程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421010099691630发布日期:2024-09-02
项目地址
沈阳市
招标人名称
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沈阳地铁1号线东延线工程、沈阳地铁3号线一期工程
项目编号
202421010099691630
资金来源
市本级预算资金:40.00%,自筹资金:60.0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3837600.0万元
标段(包)数量
1
项目规模
沈阳地铁1号线东延线工程:该工程正线全长16.15 公里,均为地下线路;共设10座车站,其中换乘站1座;最大站间距2.885 公里,最小站间距 1.172 公里,平均站间距 1.645 公里。新建满堂停车场1处,扩建既有十三号街车辆基地,设主变电所1 座。本工程接入并利用既有地铁1号线张士控制中心。车辆采用 B2 型车,初期配车 27列/162 辆。相应建设通信、信号、监控、安防、自动售检票、供电、给排水、采暖、通风空调、消防等设备系统及配套工程。沈阳地铁3号线一期工程:该项目线路全长41.28 公里,绕城高速以西采用高架敷设方式,高架线路长约16.5公里,设置高架车站9座;绕城高速以东采用地下敷设方式,地下线路长约24.78 公里,设置地下车站 21座。全线设置车站 30 座,其中换乘站 10 座。建设1座车辆段、1 座停车场、3 座主变电所、与10号线共享滂江街控制中心。
一标段
标段(包)名称
沈阳地铁1号线东延线工程、沈阳地铁3号线一期工程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标段(包)编号
202421010099691630001
标段(包)性质
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其他
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法人单位; 2.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审批并颁发的有效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包括交通运输; 3.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质量要求
符合《职业病危害评价通则标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技术导则》等国家及省市相关规范标准等要求,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顺利通过专家评审。
标段(包)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沈阳地铁1号线东延线工程、沈阳地铁3号线一期工程(起点~方家栏站)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项目,主要招标内容是对沈阳地铁1号线东延线工程、沈阳地铁3号线一期工程(起点~方家栏站)共2条线路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危害程度、职业病防护设施及效果、劳动者健康影响等方面作出综合评价,完成《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编制、专家评审等工作并提交《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和服务。本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要求按线路分别评价,其中地铁3号线一期工程(起点~方家栏站)要求对起点至于~凌区间(含宝马车辆段)和凌空街站至方家栏站后区间(含甘官停车场)分别评价。
投标保证金
1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电汇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开始/开工 日期
2024-10-31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结束/竣工 日期
2026-12-31
标段(包)开标地点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合同估算价
106.34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兼投
是否兼中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09-02 08:30至2024-09-09 16: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登录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09-24 1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递交
递交地址
通过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网上递交。
开标时间
2024-09-24 10:00
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开标方式描述
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监督部门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项目来源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弓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
024-83962756
招标人
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东滨河路28-3号
联系人
吴彦霖
电话
024-24082122
邮箱
1360295967@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沈阳建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铁西区飞翔路8-2号
联系人
耿德龙
电话
024-22895960
邮箱
syjl_200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