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设9个内设机构:
1.党建工作部
承担党群和纪检工作,承担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
2.综合保障部
承担文电、信息、档案、保密、信访、文字综合、后勤等工作,负责财务管理、资产管理、财务审计,承担交易和采购业务活动资金管理及交易场地管理等工作。
3.政策法规部
研究确定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采购规则、交易流程、操作规程和现场管理制度,监督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履行交易服务、交易代理工作;受理当事人、社会公众的质疑、举报,并依法依规调查,及时向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交易和采购活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4.公共资源交易部
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等交易活动组织、服务、咨询和信息发布等工作;开展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项目等交易活动组织、服务、咨询和信息发布等工作。
5.采购文件编审部
负责依法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等工作。
6.采购开标评审部
负责组织实施政府采购的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和评审等相关工作。
7.药品保障部
负责开展全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疫苗等集中采购保障工作。
8.医用耗材保障部
负责开展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医疗设备、检验检测试剂集中采购保障工作。
9.创新发展研究室
研究行业发展趋势和前沿技术,为决策提供政策研究和咨询支持,组织行业创新交流活动。
二、分支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设1个分支机构:
交易采购技术服务中心
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采购等电子系统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