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医用耗材生产企业:
根据《关于启动辽宁省医用耗材限价挂网产品申报工作的通知》,辽宁省2024年第四批医用耗材限价挂网产品申报的资料审核及公示工作已完成,现对审核通过且无有效申诉的产品予以公布(详见附表)。
即日起,上述产品将增补入辽宁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产品标准数据库并可在省内医疗机构销售。同时,相关生产企业可与平台配送企业在采购平台建立配送关系。
中心提醒各相关企业,按照省医保局《关于改革完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辽医保规〔2024〕1号)规定,辽宁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建立限价动态调整机制,即医用耗材在其他省份产生新低挂网采购价(除外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价格)的或在我省挂网采购满1年且医疗卫生机构实际采购价格全部低于挂网限价的,生产企业应在30日内,主动申报调整限价。请本次新增补入库企业请及时关注价格信息,并及时在平台内申请降价。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