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依据国家药监部门的审批结果,陆续有新的疫苗产品上市,且有新的生产厂家申请加入我省采购平台。为满足公众对健康的关注、对疫苗的需求,我省将于近期按照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辽宁省第二类疫苗直接挂网采购实施方案(2016年版)的通知》(辽卫发[2016]46号)文件要求,开展2021年辽宁省第二类疫苗招标采购平台(简称平台)调整工作,欢迎新的疫苗生产企业(进口疫苗国内总代理或一级代理商视同生产企业)和新的产品加入我们的平台。
本次平台调整仅为补充平台参与企业和增加产品类别及平台原有资质信息的变更,其他相关事项的更改和/或调整待《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相关文件出台后实施。
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纸质文件编制报送
新增的企业、新增产品的原有企业和更改信息的企业等需在规定时间内编制、报送纸质文件,纸质文件的内容必须与网上填报的信息保持一致,具体要求详见《辽宁省第二类疫苗直接挂网采购纸质文件编制要求》。
纸质文件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到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逾期不再接收。
请确保递交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虚假材料涉及产品的采购资格。
二、网上信息填报
本次调整相关的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网址https://www.lnypcg.com.cn),进入辽宁省第二类疫苗招标采购平台,按照《辽宁省第二类疫苗直接挂网采购生产企业操作手册》和网上要求,填报企业和产品信息(新增企业报送材料时领取注册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系统后自行改变密码;平台内的企业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用户名和密码是企业登录的唯一途径,请妥善保管)。
相关的企业应认真填写和更改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且不得改动未申报的信息。企业完成信息填报后,需要将填报的信息在网上进行提交(系统设有“提交”按钮,提交后,将不能再修改及添加任何信息。请将本次所有拟申报的采购品种目录内疫苗品种等全部信息填报完成并确认无误后,再予以提交)。
三、如果生产厂家提交的产品为全国首家上平台交易,请厂家提供其价格符合《关于印发辽宁省第二类疫苗直接挂网采购实施方案(2016年版)的通知》要求的承诺保证。
四、时间安排
1. 报送纸质文件时间:2021年7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报送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242号3号楼315室(免疫规划所),联系电话024-23382933,024-23373100。
2.网上注册和信息填报时间:网上注册及信息填报时间为2020年7月20日9:00-17:00。
3.为保持平台正常运行,敬请各疫苗供应商在7月19日前完成急需疫苗订单的“确认”工作。
4.其他事宜请投标人随时关注“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的通知。
五、技术支持电话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24-23382933,024-23373100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024-23447765
2021年6月28日
附件1 辽宁省第二类疫苗直接挂网采购纸质文件编制要求.doc
附件3 辽宁省第二类疫苗直接挂网采购生产企业操作手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