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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国家医保药品编码数据库与投标药品平台编码映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31日  信息来源:辽宁省药品及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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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药品投标企业:

按照国家医保局标准化建设工作部署,省医保局以国家医保药品编码数据为基础,经与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信息比对,建立了辽宁省医保药品编码数据库。为解决新增挂网产品和未挂网产品的编码映射问题,现组织相关企业进行国家医保药品编码信息维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医保药品编码信息维护方法

登录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首页,点击“新版本登录入口”,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平台。点击“产品信息”功能模块下的“医保编码映射”菜单,在“医保编码”栏输入国家医保药品编码并保存。

请根据“编码映射状态”进行医保编码信息维护:

1.“编码映射状态”为“审核合格”的产品为已完成医保编码映射的产品,该状态下的产品无需进行医保编码信息维护。

2.“编码映射状态”为“填报中”的产品为需要企业维护医保编码信息的产品,该状态下的产品可进行医保编码信息维护。

3.“编码映射状态”为“审核中”的产品为已提交省医保局进行医保编码审核的产品,该状态下的产品无法进行医保编码信息维护。

4.“编码映射状态”为“审核不合格”的产品为经省医保局审核后编码信息不合格的产品,该状态下的产品可继续进行医保编码信息维护。

二、有关要求

1.尚未完成编码映射的已挂网产品(详见附件),企业须在2021年6月6日前通过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维护国家医保药品编码信息,未按时完成的产品,将暂停挂网直至完成映射。

2.尚未进行编码映射的未挂网产品,企业可随时通过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维护国家医保药品编码信息。在后续开展增补挂网等工作时,未维护国家医保药品编码的产品,不允许参与相关增补工作。

 

附件尚未完成编码映射的已挂网产品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