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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分自媒体炒作我省药品涨价的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4日  信息来源:辽宁省药品及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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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媒体以“136个药品拟涨价,最高超3000%!涨价潮来了?”“辽宁挂网采购136个药品拟涨价,9个涨幅超1000%”等为题,对我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近期开展的药品挂网价格动态调整工作予以报道,引起了各方关注。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1221日对社会公示136个药品拟上调挂网交易价格。公示内容是企业自主申报的拟调整价格,并非最终价格结果。公示目的是请广大企业、群众协助监督,对于公示期间被申诉的药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进行核查,驳回企业不符合规定的申报价格,如存在垄断控销、操纵市场、恶意涨价,将进一步移交相关部门处置。按照我省药品价格动态调整的有关规定,企业申报需满足以下几点:1.申报价格是全国其他省(市、区)最低实际交易价格;2.申报药品已经在辽宁省挂网销售满2年;3.确因成本上涨需要调价的。

二、辽宁省药品价格下降仍是主流,今年以来降价药品数量约占调价药品数量的95%。一方面,已对临床用量大、采购金额高的245种药品开展集中带量采购,平均降价幅度达55%,预计节约采购资金32.5亿元。另一方面,对其他挂网药品,也要求联动全国最低价格,凡在全国其它省(市、区)产生低于辽宁省集中挂网采购价格的药品,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应主动向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价格调整。今年以来,共有6781个药品主动降价,平均降幅9.3%,最高降幅85.0%,节约采购资金2.3亿元。同时,支持临床急需药品稳定供应,也是药品价格和招采工作的重要任务。对于国家、省级临床必需易短缺药品,按政策允许企业主动申报调价,此次公示药品中,博来霉素、平阳霉素、尿激酶、氯解磷定、新斯的明等就属于此类情况。此外,对于价格长期低位运行,随着成本供求变化,确实存在生产经营压力的,也允许企业在合理范围内主动申报,动态调整,保障企业合理利润,有利于改善短缺药品、低价药品的临床供应。此次公示药品中,有7成药品原价低于10元,27个药品原价不足1元。此类情况中,即使企业申报价格的实际调整值不大,如几元、几角不等,但因为价格基数低,按调价幅度统计可能表现得比较惊人。对此,我们也呼吁媒体客观报道,勿渲染涨价氛围,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