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医疗保障局,省属各医疗机构,驻辽军队各相关医疗机构,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药品集中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辽药采领办〔2021〕32号),中心组织开展了创新药品增补工作,经企业申报、资质审核、价格信息采集和公示程序,有25个企业的26个产品符合直接挂网要求,现将创新药品直接挂网采购结果(详见附件)面向社会公布,全省医疗卫生机构自2022年1月1日零时起执行。
有关说明:
1.挂网采购结果中纳入国家医保谈判的药品执行谈判价格。
2.挂网采购结果中尚未取得医保编码的药品暂缓执行,直至取得编码。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