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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常态化开展创新药品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2月21日  信息来源:辽宁省药品及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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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药品集中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辽药采领办〔2021〕32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创新药按照承诺制原则,按月度进行增补,申报企业如果自愿承诺以全国最低价作为辽宁省挂网采购价,经公示无异议后直接挂网采购。根据创新药品数量较少的特点,中心将不再按月发布创新药品增补公告,企业如有符合规定的创新药品拟申报挂网,可按“下载中心”栏目中《创新药品申报纸质文件编制要求》,随时报送纸质资料(以邮寄方式报送)。中心将在每月末对申报的产品进行资质审核,并在次月初公示审核结果及企业承诺的最低价,公示无异议的产品直接挂网采购。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