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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二、三、四、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期满接续中选药品信息维护及配送关系建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19日  信息来源:辽宁省药品及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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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四、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期满接续中选结果和供应清单已公布,为保障中选结果顺利执行,根据《关于做好二、三、四、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期满接续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组织相关企业对中选品种供应清单内药品进行信息维护并建立配送关系。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药品信息维护

中心已根据中选品种供应清单内药品信息完成产品入库工作,请相关中选企业登录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http://ggzy.ln.gov.cn/yphc/),点击“药品耗材招采子系统登录入口”,选择“生产企业、代理企业”,点击“单位登录”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进行信息维护。产品“基础信息”以国家医保信息平台为准,“产品扩展及资质信息”需企业自行填报。

二、配送关系建立

以流水号为单位由中选企业自主选择配送企业,每个流水号在每个地级市可选择不超过3家配送企业。

操作方法:登录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点击“药品耗材招采子系统登录入口”,通过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系统,在“药品招标管理”模块中,选择“产品信息管理”-“集采产品填报配送企业”菜单,页面中显示需填报配送企业的全部品种。点击品种对应的【填报配送企业】按钮,进入配送企业填报页面,按页面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在截止时间前,企业可随时更改填报信息。

中选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配送企业填报后,视同完成配送关系建立,中选结果执行时,选定的配送关系将自动生效,相关企业无需再行操作。

三、时间安排

药品信息维护和配送关系建立时间:即日起至202492524:00;

四、咨询电话

技术咨询电话:024-23447836;

业务咨询电话:024-2344811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

附件:二、三、四、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期满接续中选结果.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