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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中药配方颗粒增补挂网采购项目(2024年第一批)审核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24日  信息来源:辽宁省药品及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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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和辽宁省相关政策规定,中心2024年10月12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中药配方颗粒增补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并组织产品申报工作。经企业申报、中心审核,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

一、公示内容

中药配方颗粒增补挂网采购项目(2024年第一批)审核通过产品点击本链接可直达)。

二、公示时间

即日起至20241030日。

三、有关说明

1.中药配方颗粒产品信息审核采集国家相关部门数据的时间为10月21日。

2.审核不通过产品在增补挂网结果公布当日转入下一批次增补,请相关企业根据审核不通过原因,重新维护产品信息,并提交至中心审核。

四、申诉受理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企业,需在公示期内(以寄出时间为准)邮寄申诉函(格式自拟)及相关证明材料注明联系人姓名电话逐页加盖鲜章

邮寄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801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药品保障部

收件及咨询电话:024-23448115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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