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医疗保障局,省属相关医疗机构、驻辽军队医疗机构,各相关药品生产(配送)企业:
按照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关于规范稳妥实施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工作提示》和我省工作安排,拟定于2025年4月30日24时开始执行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中选药品增补挂网和价格梳理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近期将开展《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辽宁)品种供应清单》(附件1)、《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备供品种(辽宁)清单》(附件2)、《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部分药品第二备供供应清单》(附件3)等相关药品的增补挂网工作。未在辽宁省挂网采购的,请各相关药品生产企业按照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通知公告及时响应,按时配合完成相关操作。
已在我省挂网的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非主供及备供企业中选的品种,应在中选结果执行之日前主动将有关药品价格调整至不高于本企业中选价1.5倍或同品种最高中选价,不得以撤网等方式规避价格协同。同时,检查中选产品编码,确认价格信息,防止旧的高价信息留存在采购平台被医疗机构采购。其他未在辽宁挂网且未选择供应辽宁的中选企业可按不高于本企业中选价1.5倍或同品种最高中选价直接挂网,鼓励按照国家中选价格直接挂网。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按照执行时间对已在辽宁省挂网的中选(辽宁)药品进行价格调整,并及时做好第十批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已挂网未中选相关药品的梯度降价工作。
二、明确残缺规格药品的供应问题
鉴于艾地骨化醇软胶囊、氟尿嘧啶注射液、去甲肾上腺素注射液、替米沙坦氢氯噻嗪片和西格列汀二甲双胍片我省的中选企业无法供应残缺规格或基本药物规格,按照采购文件“如本省的中选企业不能供应残缺规格,则可由备供企业成为残缺规格的主供企业”的有关要求,人福普克药业(武汉)有限公司的艾地骨化醇软胶囊(0.5μg)、宁波大红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氟尿嘧啶注射液(10ml:0.25g)、远大医药(中国)有限公司的重酒石酸去甲肾上腺素注射液(1ml:2mg)、苏州中化药品工业有限公司的替米沙坦氢氯噻嗪片(替米沙坦80mg和氢氯噻嗪12.5mg)、惠升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西格列汀二甲双胍片(Ⅰ)(磷酸西格列汀50mg和盐酸二甲双胍500mg)由备供企业调整为残缺规格或基本药物规格主供企业,相关医疗机构应完成上述企业及药品残缺规格或基本药物规格的协议采购量。
三、建立配送关系
相关中选药品的中选企业需通过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填报配送关系,应在4月15日前完成配送关系建立。填报完成配送企业后,视同配送关系建立。中选结果执行时,我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将进行配送关系关联,相关企业无需再行操作。
四、签订采购协议并划拨预付金
各市医疗保障部门、相关医疗机构和有关中选企业可通过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采购平台查询到中选药品的首年协议采购量。各市医疗保障部门应于4月23日前组织辖区内各级医疗机构(省属相关医疗机构、驻辽军队医疗机构属地化管理)与药品中选企业完成《辽宁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协议》的签订工作,并明确采购数量。各市医保经办机构要在4月30日前依据辖区医疗机构协议采购量,做好预付金的测算与划拨。未实行医保基金直接结算的地区,要将预付金划拨到相关医疗机构。
附件:1. 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辽宁)品种供应清单
2.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备供(辽宁)品种供应清单
3.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部分药品第二备供供应清单
辽宁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8日
关于做好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准备工作的通知附件.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