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药品投标企业:
按照国家联采办要求,为规范落实《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24-2)》中关于中选药品挂网价格确定等条款,
中心已对第十批国家药品集中采购第二备供、非主供、非备供中选药品在我省挂网产品进行了价格调整,为保证同企业相关药品采购价格保持合理价差,中心已根据差比价规则计算出第十批国家药品集中采购第二备供、非主供、非备供中选药品已挂网其它规格包装符合要求的价格,现组织对该部分药品价格进行确认,有关要求如下。
一、需进行价格确认的药品
1.需进行价格确认的药品为第十批国家药品集中采购中选供应清单中与第二备供、非主供、非备供的药品存在差比关系(同企业同品种不同剂型规格包装)的药品(见附件)。
2.药品价格计算中涉及药品差比价关系参照《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24-2)》第二部分6.5、6.6条款执行。以上条款未明确的,参照现有药品差比价规则。
3.依据我省梯度降价规则,如梯度降价结果低于本次确认价格的,将在梯度降价结果执行时进一步调整价格。
二、价格确认
(一)确认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4月28日24:00。
(二)确认流程
登录“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http://ggzy.ln.gov.cn/yphc/),点击“药品耗材招采子系统登录入口”,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点击“药品招标管理”模块,选择“产品信息管理”菜单中的“价格确认”,对相关药品做出【确认】或【拒绝】操作。选择【确认】的药品按照调整后价格挂网,选择【拒绝】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操作的药品按主动放弃处理。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