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处置网上交易过程中用户信息和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按照《辽宁省省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处置网上交易规则(试行)》相关要求,自2023年5月4日起,所有非自然人用户需使用CA证书登录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交易系统,方可办理网上交易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