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和《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一张网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即日起启动数字证书互认体系建设,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数字证书(CA)服务商,现将有关征集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为了加快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建设,构建数字证书互认体系,进一步降低交易服务成本,提升交易服务水平和效率,优化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形成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一网通办”新格局,实现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数字证书跨部门、跨系统、跨区域互认共享,真正做到数字证书全省范围“一次办理、全省通用”。
二、总体原则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数字证书互认体系是依据公平合法、标准开放、兼容互联原则独立搭建,为开放、安全的共享认证服务系统,向任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及国密算法的独立数字证书服务机构提供接入共享认证服务。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服务商;
(二)申请人应提供证书厂商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和《电子认证服务密码使用密码许可证》;
(三)申请人应具有独立的线上办理系统;
(四)申请人应具备提供实体和移动数字证书多端服务能力;
(五)申请人应具有电子签名认证及电子签章服务能力;
(六)申请人应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
(七)申请人应接受统一业务及技术管理,服从总体工作安排。
四、时间节点要求
自资格确定之日起60日内,完成与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对接工作,实现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数字证书跨部门、跨系统、跨区域互认共享。否则视为违约。
五、征集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 2022 年 4 月 20 日 8:00 时起至 2022 年 5 月 5日止。
获取方式:附件下载。
六、接受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 2022 年 5 月 5 日。根据防疫要求,防止人员密集,申请文件请采用邮寄方式 (申请文件一正四副)。
地址: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01室(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901室(百鸟公园东侧大楼))。
七、征集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征集人: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024-23447960,024-23447788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4月 20 日
附件:征集文件